安徽三联职业培训中心服务承诺制
一、为进一步加强培训中心作风建设,根据上级有关行政机关效能建设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服务承诺制度。
服务承诺制,是指在遵守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,根据职责分工,针对培训中心作出的公开承诺,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的制度。
根据法律法规和培训中心职责,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承诺提供服务的内容、时限和服务标准,公开其具体职能、政策规定、办事依据、办事条件、办事程序、收费标准和依据、办理结果和监督投诉方式,以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等。
三、服务承诺制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便民与效能的原则,简化办事程序,缩短办事时限,提高办事效率,提供优质服务。
四、工作人员在服务中应当做到“四个不让”:即不让公务在我这里延误;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;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遇;不让培训中心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。
五、服务承诺要通过公示栏进行公布,建立咨询和服务热线。对于师生普遍关注的服务承诺事项,还可以采取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。
六、强化承诺监督。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上门征求意见的方式,对服务承诺是否兑现履行,质量效果如何等进行评议,评议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。
七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安徽三联职业培训中心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四日